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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在美國時就有做過網拍
當時唯一的心得就是:
我再也不要賺台灣人的錢!
太難賺了!
甚麼都要殺價的觀念流傳了百年
絲毫沒有改變的跡象
最近又開始想經營網拍
於是開始動腦筋想
我究竟該賣台灣人? 還是把市場移到國外去賣外國人或中國人?
將市場外移想必有難處
光是運費就較貴,更不用說到貨時間被拖長了許久.
但相較之下,外國人收入高,消費能力好,也沒有殺價的觀念.
反之,台灣人收入低,消費能力雖然不差,但卻痛愛殺價.
不殺不爽
令我最難以理解的,是為什麼有人願意花$160買一杯果汁,
而不願意將這筆錢花在衣服上?
或是再多花一些錢去買件好一點的衣服
對我而言,食物吃下去就沒了,食物雖好,但畢竟吃下肚子就沒了.
不像衣服,可以一穿再穿,約會時或跟朋友聚餐時都能美美登場
這不是更吸引人才對嗎?
到底是發生了甚麼事讓大家的價值觀這麼不一樣呢?
建議要做網拍的大家,不如改行去開店賣貴到死的果汁好了
賺頭還比較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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