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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在美國時就有做過網拍

當時唯一的心得就是:

我再也不要賺台灣人的錢! 

太難賺了!

 

甚麼都要殺價的觀念流傳了百年

絲毫沒有改變的跡象

 

最近又開始想經營網拍

於是開始動腦筋想

我究竟該賣台灣人? 還是把市場移到國外去賣外國人或中國人?

 

將市場外移想必有難處

光是運費就較貴,更不用說到貨時間被拖長了許久.

但相較之下,外國人收入高,消費能力好,也沒有殺價的觀念.

 

反之,台灣人收入低,消費能力雖然不差,但卻痛愛殺價.

不殺不爽

 

令我最難以理解的,是為什麼有人願意花$160買一杯果汁,

而不願意將這筆錢花在衣服上?

或是再多花一些錢去買件好一點的衣服

 

對我而言,食物吃下去就沒了,食物雖好,但畢竟吃下肚子就沒了.

不像衣服,可以一穿再穿,約會時或跟朋友聚餐時都能美美登場

這不是更吸引人才對嗎?

 

到底是發生了甚麼事讓大家的價值觀這麼不一樣呢?

 

建議要做網拍的大家,不如改行去開店賣貴到死的果汁好了

賺頭還比較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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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vianchin11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